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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潇湘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高职单招 发布于 2023-2-21 15:52

2022年潇湘职业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潇湘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潇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中国企业500强

2022年潇湘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2022年潇湘职业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潇湘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潇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中国企业500强之一的大汉控股集团独资举办。 


学校坐落在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大宜居城市之一的“湘中明珠”——湖南省娄底市,占地面积530余亩,总建筑面积19万余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540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57人,双师型教师186人,博士10人、硕士研究生82人,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1万余人。开设有信息工程学院、汽车机电工程学院、学前教育与军体学院、商学院、应用教育学院五个二级分院和33个专业。汽车工程技术专业群立项为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培育项目,学校正依托市级院士专家服务站全力打造另一个达到省一流特色专业群水平的信息技术专业群,现代商贸服务、学前教育与军体教育两大校级产教深度融合的传统特色专业群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之中。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学生为主体、就业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工匠精神培育为引领、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依托“一企两区”(“一企”指大汉控股集团,“两区”即大汉集团总部所在地——国家级长沙望城经开区和学校所在地——国家级娄底经开区),把握“职教20条”和“双高计划”建设重要契机,坚持“质量立校、规模固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的发展理念,充分运用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助推力,主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强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综合实力日益增强,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全面推进学校实现“创优升本”战略目标。


根据《湘教通〔2021〕325号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潇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学校全称:潇湘职业学院。


2、学校地址: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


3、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民办高职(专科)。


4、学校国标代码:13042,省编代码:4708。


5、学院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潇湘职业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总计划2135,招生专业33个。(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2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一)普通应往届考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元/年)

备注

信息工程学院

大数据技术

100

11400

华为ICT方向

信息工程学院

广告艺术设计

130

11400


信息工程学院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20

11400


信息工程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

110

14180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190

11400


信息工程学院

软件技术

60

11400


信息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60

10800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40

11400


商学院

空中乘务

25

15700


商学院

旅游管理

20

10100


商学院

电子商务

140

12880


商学院

市场营销

20

10100


商学院

现代物流管理

20

9300


商学院

商务英语

20

9300


商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20

10100


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70

10100


商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120

12800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70

11000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数控技术

15

10800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20

10400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新能源汽车技术

20

11400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40

10400

5G移动方向


华为数据中心方向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15

11400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5

11400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模具设计与制造

15

10800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25

11400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80

11400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11000


学前教育与军体学院

表演艺术

15

14300


学前教育与军体学院

民族传统体育

20

9900


学前教育与军体学院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60

10400


学前教育与军体学院

体育教育

90

10400


学前教育与军体学院

学前教育

450

11000


合   计

2135

——



(二)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普通应往届考生相同,招生计划30人。


第三章 报名及志愿设置


1、报名对象: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4日。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4、专业志愿设置:设2个专业顺序志愿(多填无效),设专业服从志愿。


5、资格证明材料提交:退役军人需在2022年3月6日17时前携带本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身份证、湖南省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6、报名费缴纳:2022年3月18日17时前,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www.hnxxc.com/item-zsb/


7、准考证:由学院统一打印,请考生于2022年3月18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处办公室领取。


第四章 考试分类、考试科目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分类


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考报名信息为基础,将考生分为Ⅰ、Ⅱ、Ⅲ三类。


Ⅰ类考生为具有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届(2022届)高中毕业生。


Ⅱ类考生为无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同等学力的考生。


Ⅲ类考生为退役军人。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类别

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

Ⅰ类考生


参加

参加

Ⅱ类考生

参加

参加

参加

Ⅲ类考生


参加

参加


总成绩计算办法


(1)Ⅰ类考生,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8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0%)】×40%。


(2)Ⅱ类考生,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8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0%)】×40%。


(3)Ⅲ类考生,其单招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8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0%。


第五章 录取日程安排


1、预录取名单公示:


2022年3月下旬,网址:www.hnxxc.com/item-zsb/


2、录取确认手续办理:


2022年3月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安排专人与学生联系,请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确认手续。


3、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


2022年5月上旬,快递单号查询网址:www.ems.com.cn


第六章 录取规则


1、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学院严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报考两所高职院校的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录取。


3、退役军人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第一报考专业录取。


4、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不进行调剂录取;第二批次按先递补(遇第一批次预录取考生放弃资格)、后调剂的顺序录取。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6、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7、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第七章 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第八章 附则


1、本章程由潇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潇湘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院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4、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学生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5、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6、学校为新生设立了“绿色通道”,建立了奖、助、贷、免、补、勤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不让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红妈妈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根据国家规定,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红妈妈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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