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铜川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铜川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
2022年铜川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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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 | 师范教育与管理学院 | 计算机类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2 | 教育类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
3 | 财务会计类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
4 | 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
5 |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 | 土建施工类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6 | 建设工程管理类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
7 | 建筑设计类 | 4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
8 | 铁道运输类 | 500112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
9 | 艺术设计类 | 550122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
10 | 航空运输类 | 500406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
11 | 公共事业类 | 5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
12 | 机电工程学院 | 自动化类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3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
14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铁路电气化方向) | ||
15 | 汽车制造类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
16 | 通信类 | 510302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
17 | 计算机类 | 510203 | 软件技术 | |
18 | 510214 | 工业软件开发技术 | ||
19 | 孙思邈医学院 | 护理类 | 520201 | 护理 |
20 | 520202 | 助产 | ||
21 | 药学类 | 520301 | 药学 | |
22 | 中医药类 | 520417 | 中医养生保健 | |
23 | 520410 | 中药学 | ||
24 | 康复治疗类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
25 | 公共服务类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第十二条 评价方式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测试满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300分。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评分内容及标准
项目名称 | 分值 | 标准及形式 | 考生类别 | |
文化素质测试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项) | 300 | A级:50分;B级:45分; C级:40分;D级:35分。 | 普高生 |
文化素质测试 | 300 | 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综合卷笔试 | 三校生 | |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300 | 面试 | 普高生 |
专业能力测试 | 100 | 核心专业知识,笔试 | 三校生 | |
技术技能测试 | 200 | 综合专业能力,操作 | 三校生 |
(一)文化素质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做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对“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进行文化素质测试。我院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各100分。
(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我院依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有关要求,制定分专业类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标准,经审核后在我校招生就业网公布。依据专业类进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 测试考核
文化素质笔试在2022年3月12日9∶00至12∶00进行。
专业能力笔试在3月12日13:00至14:00进行。
职业适应性测试、技术技能测试集中在3月12日14:00至18:00进行。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校参加测试。进校需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测进入校园,按照校园指引标识引导,根据准考证号进入对应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领下有序退场,并走专用通道离开学院 。考生家长和所乘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 预录取 我院于2022年3月23日17:00前,将学院首次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上进行公示。若招生计划仍有缺额,会在已上报成绩库的本校生源中选择首次未录取的考生进行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将于4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报到注册 首次被我院预录取考生须在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递补预录取的考生4月17日17:00前到学院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正式录取备案 我院于2022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直到完成招生计划为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一般类专业学费标准:6500元/年;
住宿费:900元—1000元/学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3800元/年。
学院奖学金:1000元/年—2000元/年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中无法交清学费的同学,可先入校报到,学费可予以缓缴。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劳动获得一定报酬。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